《行動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整治重點
(一)房地產開發
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開工建設;未按施工圖設計文件開發建設;未按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如期交付;房屋滲漏、開裂、空鼓等質量問題突出;未按規定建設配套設施;未驗收已交付使用;樣板間與實際交房標準不相符;售樓部對外宣傳與實際圖紙不符;配建社區用房、物業用房未按約定交付;代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未繳納專戶。
(二)房屋買賣
發布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挪用交易監管資金;套取或協助套取“經營貸”“消費貸”等非個人住房貸款用于購房;協助購房人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違規收取預付款、“茶水費”等費用,變相漲價;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捏造、散布不實信息,擾亂市場秩序。
(三)住房租賃
未按《銀川市房屋租賃管理條例》有關要求到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未按要求落實存量房買賣合同和住房租賃合同網簽備案制度;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強制驅趕租戶;違規開展住房租賃消費貸款業務;存在“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高風險經營行為;未按規定辦理租金監管。
(四)物業服務
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未按規定公示物業服務收費項目標準、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維修資金使用情況等相關信息;超出合同約定或公示收費項目標準收取費用;擅自利用業主共有部分開展經營活動,侵占、挪用業主共有部分經營收益;物業服務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后,無正當理由拒不退出物業服務項目;物業服務企業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未依法依規進行物業承接查驗;房地產開發企業未按照規定通過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企業,物業企業之間惡意競爭、圍標串標;物業服務企業擅自泄露業主信息。
(五)房地產估價
未經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開展業務,超越備案標注資質等級業務范圍承接房地產估價業務;違反房地產估價規范和標準;出具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重大遺漏的估價報告;房地產估價機構不履行評估質量體系有關程序隨意出具估價報告以及注冊房地產估價師不到現場踏勘;分支機構未按照《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進行備案,以分支機構名義出具房地產估價報告。
(六)非法集資
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未經依法批準,以虛假或不實廣告向社會公眾進行變相集資、融資行為。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關聯公司違規、超范圍開展吸收資金業務,以報刊雜志、廣播電視、網絡媒體及傳單、手機短信等方式發布以投 資理財為名義的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資訊等。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或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銷售中,不具有房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以返本銷售、售后包租、約定回購、分割拆零銷售、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承諾高額回報,誘導銷售房地產,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
依法整治
(一)排查問題線索
各相關部門要對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住房租賃、物業服務等領域進行全面排查,充分利用媒體、12345熱線、電子信箱、門戶網站,結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與專項檢查,多渠道收集問題線索,逐條分析研判,形成整治問題清單。
(二)建立工作臺賬
各相關部門要將整治問題清單分類建檔,建立管理臺賬,明確責任部門,制定整治措施,確定整改時限。建立轉辦和督辦機制,實施銷號管理。對實名舉報的案件,要認真核實、逐件處理、及時反饋。
(三)依法嚴厲懲戒
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創新思路,多措并舉,依法依規持續開展整治。對本轄區內違法違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住房租賃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金融機構、網絡媒體及從業人員,依法依規采取警示約談、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和資質資格證書等措施,并予以公開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門依法查處。對逾期不能償還債務、大規模延期交房、負面輿情較多等存在重大經營風險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提升風險防范化解能力。
職責分工
(一)銀川市住建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規范工作,指導三區兩縣一市住建部門開展摸底調查、移交問題線索,并匯總處理結果,總結通報情況,依法依規認定聯合獎懲對象,并將其失信信息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二)綜合執法部門依職責對房地產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三)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協調匯總房地產領域違法違規信息,并納入銀川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動各部門依法依規對相關企業及從業人員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四)公安部門負責查處房地產領域合同詐騙、非法集資、涉黑涉惡的房地產企業及從業人員等涉嫌犯罪行為。
(五)自然資源部門負責配合綜合執法部門對未依法依規取得土地、規劃手續即開工等房地產領域問題進行查處。
(六)稅務部門負責查處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行為。
(七)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查處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價格違法、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等問題。
(八)市金融局負責協助、配合金融監管部門查處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違規開展租金消費貸款業務等問題。
(九)網信部門負責依法處置涉房地產領域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查處經有關部門認定的網絡信息平臺發布的虛假房地產信息等問題,對涉事網絡信息平臺依法處置。
(十)兩縣一市根據本地職責分工實際情況執行。
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充分認識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規范工作對維護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重要性,發揮縣、市(區)縱向聯動和部門橫向協同作用。銀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加強與發改委、公安局、自然資源局、稅務局、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局、金融局、網信辦的密切協作和信息共享,加大對兩縣一市三區的監督指導,合力推動整治工作。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及時動員部署,積極開展聯合檢查、聯合辦案,依法依規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整改落實,完善相關制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二)加強信息報送
按照自治區住建廳《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三年行動方案》考核要求,由銀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負責,各相關部門配合,加大信息報送,于每季度結束前5日內向自治區住建廳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典型案例和經驗做法。請各相關部門于每季度末24日前將工作情況填報表格(附件1、附件2)發送至銀川市住建局(傳真:0951—6899985,郵箱:yczjfdck@163.com),本季度無情況的實行零報送,由市住建局統一匯總報送住建廳。
(三)提高思想重視
自治區住建廳每半年對各地工作進展情況進行通報,同時抄送自治區人民政府及各地人民政府。自治區住建廳將組織對各地整治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隨機抽查,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評價考核措施,對房地產市場秩序問題突出、未履行監管責任及時妥善處置的縣、市(區),進行約談問責。請各相關部門高度重視,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建立部門聯合、多方參與、密切協作、聯合懲戒工作機制,認真開展各項工作,對發現違法違規線索的,要及時通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并及時將季度總結報于銀川市住建局。
(四)營造工作氛圍
各相關部門要暢通群眾舉報投訴渠道,有效征集各類問題線索。同時,要綜合運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新聞媒體,面向不同群體、重點領域,加強正面宣傳,正確引導輿論,及時總結推廣整治工作做法、經驗和成效,公開曝光典型違法違規違紀案例,發揮警示震懾作用。整治過程中,要及時公示工作進展,公布整治成果,整治內容直面群眾關切,整治過程邀請群眾參與,整治結果接受群眾評判,多措并舉形成濃厚整治氛圍,為整治工作創造良好輿論環境。
(五)嚴格規范行為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估價機構、物業服務企業要嚴格規范經營行為,對照本方案中重點整治內容進行自查自糾,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切實把握行業準則。銀川市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三年行動領導小組各單位將按照方案要求對企業進行整治規范,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
這次《銀川市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三年行動方案》的發布,說明銀川整治房地產市場秩序進一步升級了!
《行動方案》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緊緊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科學謀劃、精心組織,加強市場監管、凈化市場環境、改進政務服務、增進民生福祉,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促進銀川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促進銀川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次,《行動方案》旨在從2021年7月開始,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銀川市房地產市場監管制度和監管信用信息系統不斷健全完善,部門齊抓共管、聯動協作能力不斷增強,群眾信訪投訴量顯著下降,房地產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銀川市房地產市場環境進一步有效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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